咨询热线:136-5187-7975
上海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网
中国首届百强大律师
您当前位置:
杨某放火案辩护,当庭释放
董某诈骗案辩护
江某运输毒品辩护
石某故意杀人变更罪名为寻衅滋事
[原创]庄某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
姜某寻衅滋事变更罪名为故意伤害
上海某中院首期外国人判缓刑案
-中国著名刑事律师 林影律师-
电话:13651877975
邮箱:jinzai525@163.com
执业证号:13101200710395409
执业机构:上海市国巨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上海茂名南路59号 贵宾楼西部公寓5楼